转载自:浙江省卫生厅网
各市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,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:
为降低药品虚高价格,减轻患者看病负担,保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用药,根据卫生部、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《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意见》(卫规财发〔2009〕7号)、卫生部、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《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》(卫药政发〔2009〕78号)和浙江省《关于推进政府主导、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浙政办发〔2009〕84号)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,我们组织制定了《2010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