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宁波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竞价采购
注意事项
各供应商:
根据宁波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安排,《2007年宁波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竞价采购公告》已经公布,现将竞价采购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:
1、竞价采购产品申报、登陆网址、界面、申报流程等均与询价无关,询价时办理的CA账号也无法在竞价中使用,请各供应商注意区分!
2、所有参与本次集中采购的药品必须经宁波市物价局进行物价审核,并在宁波市物价网上进行价格公示(详见网站通知《关于2007宁波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物价审核的说明》,竞价药品物价审核时间:2007年10月19日--11月4日17:00)。请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,无有效物价的药品,采购人将拒绝其报价。
3、本次竞价采购产品所涉及专利、著名品牌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不在简化范围,请各供应商务必递交完整的资料以备审核。
4、本次竞价采购每个报价品种允许选择1-3家配送商。成交品种有多个配送商时,采购人可在网上自由选择,供应商不得强行指定。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对每个申报产品进行配送商选择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5、为方便各药品生产、经营企业制作报价材料,提高准备报价资料的工作效率,现将本次机集中竞价采购的采购文件附表(范本)挂网供大家下载。附:采购文件附表(请点击下载)
6、经营企业供应商必须为通过GSP认证的法人企业。
敬请各供应商购买竞价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,熟悉竞价操作流程,及时关注我公司网站相关通知,避免漏申报、错申报等现象的出现!!
您在准备报价资料的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:
杭州:0571-56358064,56358068转6302,6712
宁波:0574-87717100转8204、8102
请相互转告,谢谢!
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
2007年10月16日 |